体育总局体操中心关于2022年全国体操赛事和活动招标的通知枚金牌,延续了中国体操的辉煌,良好地展示了中国体操形象和高度。东京奥运周期开展的全国性体操赛事和活动积极有效地促进了中国体操的发展。为在疫情常态化防控背景下,进一步做好我国体操项目全国性赛事和活动的组织工作,充分调动全国广泛力量承接赛事和活动,现面向全社会以公开招投标的形式征集
本次进行公开招标的赛事和活动是由国家体育总局体操运动管理中心、中国体操协会主办的全国性体操赛事和活动。具体情况如下:
全国成年最高水平、最高规格的比赛,是奥运会、世锦赛、亚运会等国际重赛的选拔赛,是世界冠军、奥运冠军云集的国内体赛。参赛人员为男子17岁以上、女子14岁以上的高水平体操运动员。
全国体操冠军赛为全国成年次高水平、次高规格的比赛。齐聚了全国成年组的全能和单项高手,通过冠军赛更好地为巴黎奥运会挖掘更多的全能和多项全能高水平运动员。
2022年首次增设的团体赛事,团体锦标赛齐聚了全国成年组和青年组最高水平的体操选手,是为备战巴黎奥运会发现人才、培养人才的重要比赛。
全国青年最高水平、最高规格的比赛,是青奥会、世青赛、亚青赛等国际重赛的选拔赛。参赛人员为男、女13岁以上的高水平青少年体操运动员。青年比赛是全国范围内选拔优秀体操后备人才、培养奥运希望之星的重要比赛。
全国少年最高水平、最高规格的比赛,参赛人员为男、女9岁以上的高水平少年体操运动员。是全国范围内选拔优秀体操后备人才、培养奥运希望之星的重要比赛。
全国体操等级比赛是体操项目针对体教融合开展的大众化体赛,比赛执行《中国体操项目等级规定动作及评分标准》,参赛人员为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中小学、大学)、俱乐部、业余体校、社会组织等单位的体操练习者,比赛具有广泛性、普及性。
2022年是执行新周期新规则的第一年,也是学习、掌握新规则的重要年份。通过举办新规则培训班,向全国裁判员和教练员传授新规则,通过学习促进全国体操界不断准确理解新规则,合理运用新规则,做好巴黎周期备战工作,促进全国体操良好发展。通过考试确定新周期体操裁判员资质。
为促进全国体操进一步发展,为体操教练员维基体育官方入口、普通教师以及热爱体操人士搭建专业学习平台,帮助俱乐部、学校、幼儿园、社会机构从事体操教学的师资进一步掌握体操基本理论,提高教学能力,推动体操项目的普及。
(二)投标单位须具备征得当地所属地市级政府或新冠防疫防控领导小组同意办赛的能力(网络比赛除外),并能获得办赛同意函。
1.投标单位如为企业,须具有承办体育活动许可的独立法人资质的机构,且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300万元。
2.投标单位在近五年内(2017年1月-2021年12月)有类似赛事、活动组织经验,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专业的运营能力,并能协调各方关系确保赛事、活动安全顺利。
3.投标单位应保证有能力按承办计划提供符合赛事、活动所需的场地、会议室、LED屏、灯光、器材、计时记分系统、体育展示系统、人员等。
5.投标单位能按照主办单位的要求做好赛事宣传推广工作,同时提供保证比赛转播和报道需求的网络等硬件条件。能按照主办单位的要求做好赛事、活动的包装推广工作。
6.举办赛事、活动经费充足,经费不足部分由投标人自筹。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资金承担所申请赛事、活动,能为参加比赛和活动的人员提供优质的服务和保障。
7.投标单位须为赛事、活动提供所需要的安全的场所,制定安全保卫方案,并为场地及所有工作人员购买相关保险。
(六)中标单位名称须与签订赛事、活动协议单位名称、接收经费单位名称一致,中标单位还应具备开具正规(落款须与中标单位名称一致、经营范围与投标赛事或活动内容一致)的资质。
上述各项赛事的商务开发权归属赛事主办单位(国家体育总局体操运动管理中心、中国体操协会),通过招标征集确定的2022年赛事活动承办单位,将有资格获得我中心让渡的相应赛事活动的商务开发权益。双方形成合作关系,共同运营好各项比赛活动,保证比赛活动水平。
(一)资信证明(投标企业须提供),包括企业的规模、经济实力、赞助商及媒体等客户服务能力、社会形象和商业信誉方面的说明。
3.举办过的体操赛事、活动和赛事、活动情况简介,主要运营人员具有大型体育赛事及活动经验及能力的证明材料。
5.对申请承办赛事、活动的人力、资金和服务的投入承诺,尤其是资金的来源、预计投入金额(除主办单位拨款外)。
8.所申请承办赛事、活动的疫情防控、组织实施、舆情应对、安全保卫方案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及相应的应对机制。
9.对承办赛事、活动的遗产开发产生的社会效益的说明材料(承办比赛、活动对促进当地体操发展、体育发展和体育产业发展的显性效益和隐性效益等)。
(一)请有意向申办的单位于2022年2月18日前将材料(一式6份,其中含1份盖章原件)邮寄到以下地址:
(二)申办材料应密封并在最外层包装上注明所申办赛事、活动名称、投标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三)未在规定时间前递交达到的申办材料不予受理(以邮局邮戳或快递公司邮寄单据上的寄出时间为准)。
我中心收到申办材料后,将对所有有意承办赛事、活动的单位资质进行审核、评估,筛选出符合条件的意向承办单位。
1.如果本次招标所涉及的每项赛事、活动符合条件的申办单位超过一家,我中心将组织评标委员会,通过评标产生中标单位。
如果每项赛事、活动符合条件的申办单位只有一家,我中心将组织专家论证投标单位是否具备承办条件,确定中标单位。如果无单位申办或申办单位均不符合本公告第二条规定的申办条件和要求,则相关赛事、活动招标流标。
(1)申办单位近五年内有过举办国际比赛或高水平比赛、全国体赛、全国性体育项目培训活动等组织经验者,办赛效益高(主办方和参赛方评价好、推广宣传比赛和体操项目效果好、有电视转播或新媒体转播、电视转播和新媒体转播收视率好等)。
(3)申办单位具备优良的竞赛、活动组织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体育馆场地面积、会议室面积,LED屏、音响、灯光、空调、地板、观众席、功能房、热身馆等各项设备设施情况)。
我中心将对选拔出的承办单位在中国体操协会官方网站等网络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待定。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如下:
(一)公示结束后,我中心将与无异议的中标单位签订赛事、活动承办协议,商定合作有关事宜,约定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三)如我中心与承办单位在未签订协议前遇疫情等不可抗力取消赛事、活动,则该赛事、活动招标结果自动作废。